如何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时间:2026-02-15 00:25:23

1、       1.提案办理前,要求承办单位在交办会后10个工作日内,跟委员见第一次面,答复委员办理计划和方案并征求办理建议。

2、      2.提案办理办中,提案交办后3个月内,承办单位跟委员见第二次面,答复委员办理落实进展情况。

3、      3.提案办理办后,在当年办理时限到期之前,承办单位跟委员见第三次面,答复委员办理结果并测评提案办理满意度。

4、       4.领导督办提案,把影响大、可操作性强的提案列为重点提案,由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组织专题视察协商活动,面对面提出办理要求,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同级党委、政府。

5、       5.联合督办提案,由同级党委督察室、政府督办室、政协相关委办负责人组成联合督办组,进行办理进度的督查。

6、       6.跟踪督办提案,对过去因客观原因列入计划待办的提案实行“跟踪办理”,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力争让往年待办提案件件有落实、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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