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分:基本分是指考生所填报的高考书法艺考作品中,被认为达到一定水平的部分得到的分数,通常是10-30分左右,根据不同省份和学校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基本分的评定会参考考生的书法水平、题材表现等因素。
2、创作分:创作分是指考生在书法艺考作品中体现的独特风格和艺术价值得到的分数,通常是50-70分。创作分的评定是综合考虑考生的创意、造型、构图、表现力、技法等多个方面的表现。
3、附加分:附加分是指考生在书法艺考作品中体现的一些额外的艺术价值得到的分数,如作品的完整性、辅助手段的运用等,一般是5-10分。
4、作品阅读分:作品阅读分是指考官根据考生的书法艺考作品,对其阅读和理解能力的评分,一般是5-10分。
5、总分:总分是指以上分数的总和,一般在70-110分之间。